各投标单位:
南通大学搬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DFW(JT)2021-01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第二条投标文件”中的“2.2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变更。
原内容为: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4)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公司拥有车辆(车牌号)和特种搬运设备等
(6)服务承诺(安全保障、人员资质、工作流程等)。
注:上述6项资料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作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4)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公司拥有车辆(车牌号)和特种搬运设备等
(6)服务承诺(安全保障、人员资质、工作流程等)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诚信承诺书
注:上述8项资料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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