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为副处级建制机构,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采购计划科、招标管理科。按照学校规定,为招投标项目的各参与主体提供服务平台,宏观管理学校各项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保管、使用和管理“南通大学经济合同专用章”。
主要职责:
(一)采购计划科
1.宣传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学校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参与学校采购计划编制,负责受理、审批招标采购立项申请,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确认其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
3.负责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
4.建设、管理和维护评标专家库。抽取并通知专家评委参与开评标;
5.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分散采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标管理科
1.参与校内重大项目的采购需求调研工作;
2.审核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按规定公告评审结果,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3.负责经济合同审核管理,使用和管理“南通大学经济合同专用章”;
4.负责受理质疑及回复,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投诉或举报等;
5.对各类招投标活动、大额资金追加、合同变更等实施监督;
6.参与校内重大项目的验收工作;
7.建立和维护学校招投标管理门户网站。完善招标采购信息化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