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为副处级建制机构,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学校规定,为招投标项目的各参与主体提供服务平台,宏观管理学校各项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保管、使用和管理“南通大学经济合同专用章”。部门工作职责主要为:
(一)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研究起草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三)建设、管理、维护评标专家库。
(四)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中标信息。
(五)建立和维护学校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
(六)指导各单位(部门)分散采购工作。
(七)协助处理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问题。
(八)组建评标工作组,抽取并通知专家评委。
(九)管理开标、评标过程。
(十)审核项目合同。
(十一)使用和管理“南通大学经济合同专用章”。
(十二)对各类招投标活动、大额资金追加、合同变更等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