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南通大学校史馆布展一体化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大学校史馆布展一体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DFW(GK)2024-085
三、采购项目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有关说明”
四、采购项目预算:800万元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均应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设计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成员方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的2024年2月-5月中任意一月社保证明。
(5)投标单位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④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成员方为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
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和联合体协议书。除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和联合体协议书外的其他所有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签章(签字)均予以认可(视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认可或承诺相关内容)。
⑤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供应商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招标中同时参加。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s://ztb.ntu.edu.cn/)上发布,由供应商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九、投标登记: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https://ztb.ntu.edu.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确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支付标书费500元人民币。
(通过https://ztb.ntu.edu.cn/gyszc.htm缴纳,标书费事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登记注册邮箱。)
十一、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
2、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14时30分
3、线上签到时间:2024年6月20日13时30分-14时30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6月20日14时30分-14时45分
5、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第二项、项目具体需求说明中第7点.设计成果要求的内容。(p22)
供应商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CA(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tb.ntu.edu.cn/)--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
十二、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综合楼231室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牛老师(货物)0513-85012891
沈老师(工程、服务)0513-85012365
李老师(货物、工程、服务)0513-85012138
项目技术联系人:费老师(电话:13615206989)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赵工 18501610667、王工 17717871064。
数字证书CA办理等咨询:杨子龙 010-58515511、人工客服 4009197888。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29室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ztb@ntu.edu.cn。
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