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装配式拼装箱房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次数:

南通大学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南通大学启东校区装配式拼装箱房建设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通大学启东校区装配式拼装箱房建设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TDGC(GK)2024-020

三、招标项目情况:校区建设标准办公箱房、成品厕所箱、成品淋浴箱、走道箱、内楼梯、幕墙玻璃安装、悬挑雨棚、玻璃门、四坡屋面(配套天沟)、地面铺装、电路布线、空调架安装等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79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s://ztb.ntu.edu.cn/上发布,由投标人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九、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https://ztb.ntu.edu.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确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支付标书费300民币

(通过https://ztb.ntu.edu.cn/gyszc.htm缴纳,标书费事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登记注册邮箱。)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或本票形式提交,网上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无效。支票、汇票或本票扫描件须上传系统(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等额无息退还。

南通大学账户信息:

1、单位名称:南通大学

2、税务登记号码:12320000466012919A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919A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5、行号:105306000071

6、账号:32001648636059123123

7、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

十二、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不见面远程开标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3月13900

3、线上签到时间:2024313 800-900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313900-9时15

 投标人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CA(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tb.ntu.edu.cn/--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

十三、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33

十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老师(工程)0513-85012365

项目技术咨询及踏勘联系聂老师  1506276813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赵工:18501610667、张工:18838985729、王工:17717871064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杨子龙010-58515511、人工客服4009197888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29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ztb@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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