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祈通北路两侧绿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祈通北路两侧绿地改造提升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TDGC(GK)2025-019
三、招标项目情况:为近一步提升校园景观的美观性和可持续性,本项目需要清除原有的小叶黄杨色块、球类植物、麦冬地被及茅草根、清除围栏上的攀援植物等,同时移栽月季、种植银姬小蜡色块、红花檵木色块、重瓣粉色蔷薇、铺狗牙根草坪、北海道冬青及公园椅出新,丰富景观层次,增加绿化效果。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材料以资格证书为准;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等专业;
2、拟派绿化技术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C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s://ztb.ntu.edu.cn/)上发布,由投标人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九、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https://ztb.ntu.edu.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确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支付标书费300元人民币。
(通过https://ztb.ntu.edu.cn/gyszc.htm缴纳,标书费事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登记注册邮箱。)
十一、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不见面远程开标)
2、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
3、线上签到时间:2025年5月6日13时30分-14时30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14时45分
投标人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CA(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tb.ntu.edu.cn/)--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
十二、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31室;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现场勘察要求:
1、鉴于本项目需根据项目实施场地做定制化设计及实施方案,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通过实地勘察,明确本项目施工需求(供应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参加现场勘察);
2、供应商通过预约参加现场勘察;采购人会组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勘察项目现场;
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现场勘察集合时间:采购人根据预约情况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本项目无;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063578889;
十五、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沈老师(服务、工程)0513-85012365
邮 箱:ztb@ntu.edu.cn
本项目技术咨询人:俞老师(电话:1599666725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人:赵工 18501610667、王工 17717871064。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人:010-58515511杨子龙,4009197888人工客服。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29室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内容须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不予受理。
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