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委托招标管理办公室,就南通大学启秀校区临时洗浴中心迁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通大学启秀校区临时洗浴中心迁建工程项目
二、招标项目地点: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启秀路19号)
四、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招标范围:包括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公寓1、2号楼一层部分区域墙面、地面、水电等改造,洗澡热水系统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7.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并提供投标人分别与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缴纳至2025年5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s://ztb.ntu.edu.cn/)上发布,由投标人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十、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https://ztb.ntu.edu.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一、确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支付标书费300元人民币。
(通过https://ztb.ntu.edu.cn/gyszc.htm缴纳,标书费事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登记注册邮箱。)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或本票形式提交,网上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无效。支票、汇票或本票扫描件须上传系统。(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等额无息退还。)
南通大学账户信息:
1.单位名称:南通大学
2.税务登记号码:12320000466012919A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919A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5.行号:105306000071
6.账号:32001648636059123123
7.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十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价*10%),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工程验收合格后等额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不见面远程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14时30分
3.线上签到时间:2025年6月13日13时30分-14时30分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6月13日14时30分-14时45分
★ 投标人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CA(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tb.ntu.edu.cn/)--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
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33室
十五、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基建处:曹老师 0513-85012247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李老师0513-85012138 沈老师 0513-8501236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赵工:18501610667、王工:17717871064。
数字证书CA申请办理咨询:杨子龙010-58515511,人工客服:4009197888。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29室
踏勘现场联系人:杨老师 15251308788(仅限工作日)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发送至ztb@ntu.edu.cn及77366378@qq.com。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内容须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不予受理。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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