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2018186
根据南通大学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调味品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堂食品原料、调味品等采购
品种、供货时间和年采购量等
1.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类、家禽类、蛋类、冷冻制品、水产品、干货、调味品、面制品(面条馄饨皮)、奶制品、豆制品、盐、一次性用品。
2.供货周期:2018年8月25日-2019年8月24日。
3.年采购量:大米2000吨,面粉275吨,大豆油215吨,猪肉75吨,鸡肉165吨,冷冻类620吨,酱油3.5吨,鸡精8吨,味精60吨,盐50吨,鸡蛋350吨,面制品100吨,奶制品20万元,一次性用品48万元,豆制品55万元,结算以采购人实际用量为准。
4.送货地点:启秀校区食堂(启秀路19号)、钟秀校区食堂(外环东路999号)、主校区食堂(啬园路9号)、启东校区(滨海园区南海路1号)。
5.供货时间:鲜肉制品、禽类制品、水产品,每天早上7:00之前送交各校区食堂,其他品种的供货时间由学校安排,供货商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
四、投标资质
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品牌(代理)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企业);
2.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相关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证明、产品检测报告或检验检疫证明;
4.提供企业近两年内无行贿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
5.凡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的企业、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不得参与采购竞争;
采取资格后审,后审文件材料装订成册,单独封装。材料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产品要求
1. 大米必须符合国标(2012)三级以上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 大豆油必须符合GB/T 1535-2017国标一级以上,无色无味,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国标GB 13122-2016特一、特二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
安全认证;
4.猪肉(国标二级标准)、鲜(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
证明(注:鲜货送货时,检疫证每天同行、冻货每批次必须送检疫证明);
5.酱油、鸡精、味精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注:味精、鸡精必须由厂家直接投标);
6.干货制品符合国家产品所有要求,感光好、外观好;
7.面制品水分适中、粗细均匀、不粘连、新鲜;
8.奶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检测标准,具有“QS”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每一批次必须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
9.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712-2014;
10.一次性用品如快餐盒等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要求。
11.冷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31646-2018;
12.蛋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21710-2016;
13.食用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5461-2016;
1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没收全部货物外,立即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食物中混有异物,对人体造成伤害的。
六、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一)技术标
提供投标单位简介和产品介绍;
2.提供经营业绩(荣誉证书、配送成功案例合同等原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产品的服务方案;
4.对质量、价格、服从管理等承诺。
5.提供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原配送成功的单位对企业配送服务考核情况。
(二)商务标
填写投标报价单(见附件1)
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分装,密封后送达。同时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品种、联系人、联系方式。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各1套。
七、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后,再开技术标和商务标。
1.对技术标审查,进行符合性评审。
2.商务标包括样品质量及对应的投标报价。符合供货标准,低价优质者优先中标。
八、投标须知
我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资质准入、分类管理、竞争报价、调剂采购、分批送货、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
1.凡符合供货资质要求的供货商在交纳规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潜在供货商,可参加竞争性报价;其中合同履约保证金,米、面、油类各须缴纳伍万元,猪肉、鸡肉、鸡蛋、冷冻类、调味品、干货类各须缴纳叁万元,其它品种各须缴纳贰万元;合同期满,无任何违约、纠纷等,则无息退还。
2.分类管理:
(1)米、面、食用油等首次报价后,进行评审,价格按市场机制浮动。
(2)猪肉制品、禽肉制品、冷冻制品、禽蛋、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等一周报价一次,价优者优先供货,原则上价格一周不变,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可重新报价或实行价格谈判,价优者优先送货。如供应商因供货量不能保证供应则由次低价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中标价格及时公布。
(3)同一价格供货家数多的情况下,采取随机抽取供货商的方式,信誉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企业,或经我校考核优秀的单位优先供货。
3.如果在一次报价后没有继续报价,又没有停止合作的说明,则视为同意按上次的报价供货。
4.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5.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6.投标书一经招标单位接收,不得要求更改。
7.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采购人不再通知,亦不作任何解释工作。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须提供相关投标样品。其中样品大米1公斤/品种,样品大豆油500克/品种,样品面粉1公斤/品种,调味品类2瓶(袋)/品种,奶制品1瓶/品种,一次性用品提供1份/品种,豆制品250克/品种,食盐250克/品种。中标后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采购货物验收的标准。
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不中标的当场退还。
(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退。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定合同后,作为中标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没收不退。
(4)中标单位未能保证供应量的,保证金不退。
(5)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当日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
所供货物经饮服中心各校区食堂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开具正式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十、标书领取、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等
1.标书可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网站上自行下载,或到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服中心采供部领取标书,9:00~16:00;
2.采购业务咨询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85012342;招标业务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85012891;
3.投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8:00~14:00,递交标书时,每份标书缴纳300元购买标书费;
4.投标地点:南通大学综合楼412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14:00;
6.开标地点:南通大学综合楼416会议室。
附件:各类产品商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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