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为满足车辆燃油供应的需求,现采取单一性来源采购。现就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 招标人:南通大学
二、项目名称:南通大学车辆加油单一性来源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2018-142
四、招标内容:南通大学校内车辆汽、柴油车燃料的供应。
五、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销售分公司拱山加油站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加油站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证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提供近2年内有为南通地区政府、事业单位等加油服务案例,提供证明材料或合同。
3.南通大学主校区附近(5公里内)有固定的加油场所,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
4有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人员配置、机械配置情况。
5.近2年内无行贿违反记录承诺书。
6.在提供南通大学公车燃油服务的基础上,还可以为南通大学教职工车辆提供燃油供给优惠服务。
资格审查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送达时,缴纳投标押金人民币5000元,如未中标则当场退还,如果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另需缴纳购买标书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可直接扣罚中标加油站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1)提供南通大学公车加油服务时,不得为学校以外或个人车辆变相加油,如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两次以上,扣除全部履约金,并终止合同。
(2)加油站必须规范填写燃油使用明细,正确登记加油情况表、核对车号并签字,如发现数据不清、代签、冒签等弄虚作假的,扣除全部履约金。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保证南通大学公车燃油供给,如发生车辆因加油站原因,造成燃油紧张,导致加不了油的,一次扣除履约金1000元。
2.本次招标期为2年,贰年期满,根据服务反馈考核,合格者可纳入下一次招标期优先招标对象。
3.招标人要求的付款条件:
中标人按月结算车辆使用燃油费,将结算明细、登记表和发票送达招标人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学校寒、暑假不结账。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 16 日下午 14:00
投标地点: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416会议室
开标地点: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416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5012207
招标联系人:汤老师, 娄老师,电话:85012891
对项目采购方面的询问、质疑请向项目联系人提出,招标条款询问、质疑由招标联系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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