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7-2018学年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

我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2017-2018学年教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大学2017-2018学年教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7-66

三、投标文件及要求

(一)出具企业的三证一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二)出具单位各种资质证书(含代理各出版社的代理证书)。

(三)对本公告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并列出能提供的其它服务承诺。

(四)投标人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显示净利润大于零。

(五)提供为高校服务的主要业绩佐证材料,包括服务、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教材供应少于15所高校的单位不能应标。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以上。提供单位概况及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四、招标内容

南通大学2017-2018学年教材采购总码洋为2000多万元,分5个标段招标。投标单位必须按标段报价,报价时要求说明相应标段教材总码洋的折扣率等情况。

我校继续教育学生教材和研究生教材不另行组织招标,由本次中标单位负责采购,结算付款按照中标价进行。

五、投标标段

根据学校目前的学生数、教材数量和校区分布情况,可以分5个标段招标。投标单位根据自己情况可以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出现一个投标单位多个标段排名靠前时,由校方根据服务承诺决定具体标段。各标段学院和部门具体分配如下:

标段1:文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艺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等9个学院。

标段2:管理学院、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交通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等9个学院。

标段3: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神经科学系、航海医学系等7个学院(系)。

标段4:杏林学院(主要含主校区、钟秀校区、启秀校区)。

标段5: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

说明:1.公选课教材属于开课学院教材,即由相应中标标段学院采购,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规定的特定教材(如两课类、中学教材),按上级文件执行。

3.各标段开标按码洋的高低先后开标。

六、评标原则和方法

(一)我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招标程序开展开标、评标工作。

(二)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从学校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成立评标专家组。

(三)标书中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不真实或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和要求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不具有图书、教材经营资质的单位投标,也将视为废标。

(四)对应5个标段,评标专家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以及标书规范性、单位资质、业绩信誉、服务承诺、能提供的优惠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一个标段中一个供应单位,5个标段中5个供应单位,各标段之间不交叉供货。

七、服务要求及违约处理

(一)教材必须是正版教材。若发现供应商提供非正版教材,并经查实的,供应商须负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向学校支付该种教材总码洋10倍的违约金,校方有权直接取消其供应资格。

(二)中标单位签订教材购销协议前,需交纳十万元人民币作为服务承诺保证金,协议履行结束即予以退还(不记利息)。如果中标单位中途违约,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保证金。

(三)对于我校提供的教材订单,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征订单后5日内回告我校教材科。

(四)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能按我校提出的到货时间、品种和数量等要求,专车送货到我校各标段的相应学院,按各学院要求送达指定地址,不可采用委托货运公司运货或托运等方式。并按学院要求派专人进行教材的发放等工作。除出版社原因不能按时到货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其他教材一律保证课前到书率为100%。教师用书分学院独立包装,按教务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五)如出现课前教材到货率低、影响教学的供货单位和相应学院、学生有服务投诉三起及以上的供货单位,计入下一学年教材招标服务计分,情节严重者采用一票否决制。

(六)无条件接收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追补教材供货单位直接与学院联系,不再通过教材科周转,不接收快递转送。追补教材的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七)教材款结算之前允许退货,所供教材如出现装订或印刷等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八)对于本公告中提出的服务要求,每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的5%。如发现中标单位有违规、违法行为,我校有权终止签订的协议。

(九)及时向我校教务处提供新华书店、相关代理、出版社等单位的教材出版信息及发行资料。

(十)积极、认真地做好新版教材的宣传和巡展工作,根据我校要求,定期开展教材进校园活动。

(十一)真正兑现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及优惠条件。保证不因版权、税务等法律问题受第三方起诉。

八、供货和发放时间

我校订购的春、秋季批量教材必须于学生上课前发放到位,新生教材在新生军训期间发放到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追补教材必须在接到订单后7日内送达各相应学院,并发放到位。

九、结算方式

我校教材结算根据各中标单位服务情况结算。按合同要求,已达到投标单位投标承诺服务要求的,秋季教材一般于2017年12月底之前结算,春季教材一般于2018年6月底之前结算,均按折扣后的实际价格付款。但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未达到中标单位投标承诺服务要求的、中标单位被相关学院投诉三起及以上的相应教材款结算于次年结算。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投标时现场交纳,事后不退。)

十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各单位在送标书时将保证金(现金)密封好,加盖骑缝章,送交南通大学主校逸夫楼7号楼416室,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金。中标单位在接通知10天内,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四、投标报名时间:潜在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投标确认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7”)填写完整,扫描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jck@ntu.edu.cn。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同时校方不再接收现场投标。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需提交商务文件正、副本各1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中包含服务承诺。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明确标明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以及正本和副本。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标书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企业法人章。未进行“报名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无法进入评标程序。

(二)投标时请各单位将相关证件原件及代理证书原件送交材料审核人,初审合格后方可投标。(如高等教育出版社代理商、或者人民卫生出版社、或者与高教社畅想源公司、人卫社相关代理公司签有供货协议证明等。)

十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地点:南通大学教务处教材科(逸夫教学楼7号楼416室)

(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邮政编码:2260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7日(周六)下午2:30。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7日下午2:30,

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教学7号楼411室。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汤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073

Email: jck@ntu.edu.cn

招标联系人:汤靖,娄阳联系电话:0513-85012891

对项目采购方面的询问、质疑请向项目联系人提出,招标条款询问、质疑由招标联系人负责答复。

2017年5月16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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