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食堂冷冻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

南通大学委托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就南通大学食堂冷冻食品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食堂冷冻食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TDHW(GK)2025-225

三、采购项目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

冷冻类(供应啬园校区、启秀校区、启东校区)。其余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及有关说明”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大豆油、大米、面粉、调味品、冷冻食品」中所有品种的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所有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人在首先开标的大宗物资招标中的第一个项目或标段已经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仍然可以继续参加后面项目/标段的评审,但不再中标(如为第二个项目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按该项目/标段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由排序次之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小组研究决定。对此,投标人必须响应。

原中标南通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面制品、(猪肉、鸡肉)、豆制品、鸡蛋类、水产品、原料物资(干货、一次性用品、奶制品)」正在合同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四、采购项目预算:900万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招标中同时参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生产企业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s://ztb.ntu.edu.cn/)上发布,由供应商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九、投标登记: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https://ztb.ntu.edu.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十、确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人民币。

(通过https://ztb.ntu.edu.cn/gyszc.htm缴纳,平台服务费事后不退。评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平台服务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注册登记的邮箱。)

说明:1.项目开标后若实质性响应单位不足三家需重新招请重新缴纳平台服务费。

2.平台服务费金额即为采购文件载明的具体金额,多缴或重复缴纳均无法办理退费手续,敬请谅解!

十一、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不见面远程开标

2、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14时30分

3、线上签到时间:2026年1月16日1330-1430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月16日14时30分-1445

供应商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CA(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tb.ntu.edu.cn/)--办事指南--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

电子U盘报价单现场递交报价单详见附件10)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3:30-14:30

2.递交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02室。

3.密封要求:U盘密封在档案袋或信封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代理机构接收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8106295192

注:电子U盘报价单(必须使用EXCEL或XLS格式)密封在档案袋或信封里,档案袋或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随意增减项、无电子U盘报价单、电子U盘报价单格式不符,违反任何一项均以废标处理。系统中的报价必须与电子U盘中的报价相同否则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02室;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现场勘察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1、鉴于本项目需根据项目实施场地做定制化设计及实施方案,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通过实地勘察,明确本项目安装需求(供应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参加现场勘察); 

2、供应商通过预约参加现场勘察;采购人会组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勘察项目现场;

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现场勘察集合时间:采购人根据预约情况另行通知;

集合地点:以和联系人预约为准;

十五、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称:南通大学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29室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牛老师(货物)0513-85012891

 箱:ztb@ntu.edu.cn

本项目用户单位代表(技术咨询人)老师(电话:0513-85012342、13962987487)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人:400-808-59752、赵工18501610667、王工17717871064。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人:010-58515511杨子龙,4009197888人工客服。

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2室

联系方式:徐玲181062951920513-89000706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内容须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不予受理。

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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