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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货物(服务、工程)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用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管理与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安排采购进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根据历年采购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现将全年学校可能需要执行的采购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采购任务,并结合《南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21〕4号)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1、凡纳入学校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申购单位应尽快开展市场调研,在预计开标时间2个月前完成立项申请(项目预算大于等于100万元项目,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另安排提前进行网上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期限为30天),准备好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所需的书面材料(含项目名称、货物数量、技术参数和标准,工程类项目还应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明细等)。

2、预算单价10万元(进口设备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在“南通大学招标与采购系统”中提交采购申请时,需同步提交经论证通过并签字盖章的《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另根据《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1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须由学校提交联合评议申请报告至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接受联合评议。

3、根据《南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规定,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项目,必须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由归口管理部门或项目申请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分散采购。原则上我校集中采购项目均首选公开招标方式执行,在项目调研、论证满足学校集中采购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采购工作所需时间可参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限时办结事项一览表”(查阅方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页——办事指南)。对分散采购需要签订采购合同的项目,各单位在“南通大学招标与采购系统”的“分散采购合同录入”模块提交申请,并上传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双方签字、对方单位盖章)及《南通大学采购记录表》(须提供三家以上单位报价,如不能提供的须明确说明原因)。

4、由于进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货运周期较长,办理货物清关、进口减免税、防疫消杀等程序较为复杂,为避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和教学、科研计划,请有进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单位尽早开展采购工作。

5、对于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的项目需要续签合同的,须由项目单位出具服务履约评价及是否续签意见,并附上一年度采购合同,与拟签订的新合同一并提交“南通大学招标与采购系统”。对于服务期已满或需要重新采购的项目,则须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6、根据历年采购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现将全年学校可能涉及到的周期性常规采购工作提醒如下:

(1)连续性服务,如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汽车租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法律服务、药品配送服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等;

(2)维保服务,如各类仪器设备维保、智慧校园数据库维护、空调维保、电梯维保、消防设施维保等;

(3)软件类服务,如电子期刊数据库、学术不端检测服务等;

(4)其它服务,如: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直饮水、教材及期刊类采购、外贸代理、学位论文送审、军训服装、毕业证印制、招生宣传片制作、录取通知书印制及邮寄、搬迁服务、实验动物采购、教室课桌椅及学生公寓家具维护更新等。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执行周期,提前做好采购前期准备,及时开展采购工作。如有采购业务问题,可联系招标办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

牛老师(货物、工程)0513-85012891

沈老师(服务)0513-85012365

邹老师(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0513-85012720

李老师(货物、服务、工程)0513-85012138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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