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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7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5   浏览次数: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为科学统筹编制学校2027年度采购项目计划,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7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按照《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分为目录内和目录外两类。

(一)目录内。纳入《江苏省202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项目,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纸、空调机、LED显示屏、一般会议服务等30个品目(详见附件1,暂按2026年度目录及标准申报,待2027年度目录发布后另行调整),不论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大小,均须填报。

(二)目录外。《江苏省202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按以下要求申报:

1. 货物。按照《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24〕11号)要求,以学校名义采购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货物,不论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大小,均须申报。凡购置单价3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须严格按照规范完整填写《设备申请购置清单信息表》(附件3),同步配套提交设备购置论证材料,相关电子版文件、加盖部门公章后的扫描件材料统一报送至邮箱:sbglk@ntu.edu.cn。

2. 工程。以学校名义采购的,同一品目(详见附件2)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须申报。

3. 服务。以学校名义采购的,同一品目(详见附件2)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项目须申报。

二、申报原则

各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讲求绩效。严格按照《南通大学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加强采购需求的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论证,强化成本控制意识,切实提高采购计划的精准性和可行性。

所有拟于2027年度以学校名义实施上述申报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均须申报采购计划。未按要求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采购。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各二级单位为本次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可指定专人通过采购管理系统统一申报,2027年度有采购需求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亦可自行申报(注:后续提交采购申请时,仅可关联本人此前提交的采购计划)。

(二)申报流程。申报人须登录学校“采购管理系统”,选择“校内用户”登录,进入“年度采购计划填报”模块,点击“新增申请”,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采购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计划年限、采购申请主题、采购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所属品目、名称、数量、单价、预算金额、计划采购日期等),填报完成后提交至部门负责人审核。

各单位负责人须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实质性审核,重点审核需求的合理性、预算合规性、信息完整性。

(三)其他要求。填报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品牌、型号、规格,请参考江苏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网址链接)中的内容进行选择;填报的“项目名称”应规范、明确,与采购内容实质相符,并准确选择所属品目。

四、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洪 85012720、李韦华 85012138

 

附件:

1. 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3. 设备申请购置清单信息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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