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做好2027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财务处《关于开展2027年预算"一上"编制及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采购计划与预算编制工作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调整内容
原通知中“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17:00(以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时间为准)”调整为: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7:00(以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申报截止时间调整外,原通知中的申报范围、申报原则、
申报要求、填报流程及联系方式等均不作变更,请各单位继续严格遵照原通知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务必于调整后的截止时间前完成采购计划填报、审核及系统提交工作,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洪 0513-85012720、李韦华 0513-85012138。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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